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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參加人應具備下列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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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須於2010/6/14起至2010/7/14止(下稱「活動期間」)至台灣微軟中小企業eQ網完成之「網站火花設計比賽」「中小企業人氣獎」之有效投票。無效投票或未於前開活動期間所投出之票,均不具備參與本活動之資格。 |
| (2) |
資本額五百萬以下且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公司或獨資商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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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抽獎活動中獎人係於活動期間結束後於2010/7/26隨機抽出,並於2010/7/30日公布於「台灣微軟中小企業eQ網活動網站」。中獎人將以電話或電子郵件或其他適當方式予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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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獎人可獲得由抽獎主辦單位提供之(最多)新台幣五萬元現金獎。該現金獎僅限用於支付中獎人網站之網站設計與製作費用,以實報實銷計算。網站設計與製作之相關服務,僅限由中獎人於「網站火花設計比賽」「中小企業人氣獎」有效票所投選之「網站火花設計比賽」參賽人(下稱「網站製作單位」)提供,中獎人不得另行變更或選擇其他服務提供者。「中獎人網站」意指用於介紹、推廣或行銷中獎人相關產品服務,並由中獎人直接經營或控制之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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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獎人應提供下列資料向抽獎主辦單位領獎。抽獎主辦單位於審核無誤後,會將獎項直接支付與網站製作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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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網站製作單位」與中獎人雙方簽署同意有關網站設計與製作的報價單或相關契約;及 |
| (2) |
中獎人已完成建置並對外開放使用之網站首頁列印頁(含該網站公開網址);及 |
| (3) |
已繳納相關稅捐之憑證;及 |
| (4) |
中獎人個人身份證影本或營利事業登記證(如有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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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如果您對本活動有任何問題,請電洽台灣微軟客服中心:0800-008833(市話專用)或02-2999-8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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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注意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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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本活動僅限居住在中華民國境內的居民參加,但抽獎主辦單位或委託辦理本活動之廠商(如執行單位、活動公司、公關公司或製作公司等)之員工、其配偶或其直系親屬不得參加本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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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抽獎方式係於合格參加者中隨機抽出。參加人若重複中獎、提供不實或錯誤之資料參加本活動,或有其他違反本活動辦法者,抽獎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得獎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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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參加者同意所填寫的姓名、電子郵件地址、一般郵寄地址或聯絡電話,得由抽獎主辦單位及其指定之執行單位或承攬第三人,基於辦理本活動之目的予以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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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獎人若為公司法人,實際進行「網站火花設計比賽」「中小企業人氣獎」之投票人擔保其已取得中獎公司之相關授權及許可,有權代表中獎公司進行投票、提供相關文件、領取獎項,並擔保中獎法人同意遵守本活動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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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獎人應於領獎前依相關稅法就獎項先另行繳納10%之稅金。抽獎主辦單位對所有稅捐概不負責。中獎人同意抽獎主辦單位得依相關法令代扣(繳納)相關稅捐(如有適用)。相關稅賦法令請參閱財政部國稅局網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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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獎品發放後如有遺失、盜領或損毀,抽獎主辦單位恕不補發。中獎人未於領獎截止日期前領取獎項,視同放棄,其得獎資格將被取消。抽獎主辦單位保留全權處理任何未頒發的獎項之權利,並保留以其他價值相當之獎品替代本活動原公佈獎項之權利,且無需通知或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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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抽獎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辦法之權利,但會事先公佈。參加活動者一旦就「網站火花設計比賽」「中小企業人氣獎」進行投票,則表示同意接受本辦法之拘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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