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線上訂閱合約
本 Microsoft 線上訂閱合約係由接受本合約之實體 (以下稱「 貴用戶」) 與 Microsoft Taiwan (以下稱「本公司」) 所共同簽訂。本合約包含:(1) 以下條款及條件;(2) 線上服務使用權利;(3) 服務等級協定;以及 (4) 可透過入口網站取得之價格與付款條件。本合約之生效日期為本公司對於 貴用戶之最初訂單提供訂單確認書之日期。 貴用戶僅基於商業目的而簽訂本合約。以引號註明之名詞將於第 11 節中加以定義。
條款及條件
a. 一般規定。 貴用戶對產品之使用受本合約所約束。 貴用戶可能需要在使用前啟動
產品。 貴用戶使用產品的能力可能受到系統最低規格需求或其他因素影響。
b. 授權。本公司將授與 貴用戶非專屬、不可移轉、全球適用之有限權利,以存取並使用線上服務以及安裝和使用用戶端軟體。此等權利係為 (a) 非永久性,除非另行明確載明
(例如透過買斷選項);以及 (b) 在 貴用戶持續遵守本合約條款,包括支付產品費用的前提下,始得有效。本合約未明示授與 貴用戶之所有其他權利,包括任何默示或其他方式授與之權利,均保留為本公司所有。
c. SLA。本公司將會根據 SLA 來提供線上服務。
d. 隱私權及安全性。線上服務之隱私權及安全性聲明,均列示於線上服務使用權利中。
就特定線上服務而言,有關安全性及隱私權的其他資訊亦得於信任中心內取得。
e. 使用限制。 貴用戶不得對任何產品進行還原工程、反向組譯或解編,但若相關法律允許此項限制者,不在此限。 貴用戶不得將任何產品出租、租賃、出借、轉售或以主機服務形式提供予第三人,但若線上服務使用權利明示允許之特定產品,不在此限。 貴用戶不得分離產品元件並於兩台以上之電腦上使用、於不同時間升級或降級元件,或分別移轉元件,但若線上服務使用權利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f. 非 Microsoft 軟體。
(i) 貴用戶如搭配線上服務安裝或使用任何非 Microsoft 軟體,該等軟體之相關事項均由 貴用戶自行負責。本公司並非規範 貴用戶使用非 Microsoft 軟體之條款的當事人,
亦不受此等規範之約束。在不限制前述條款之前提下,連結至或參照自任何線上服務之非 Microsoft 軟體或指令碼,係依照擁有此等程式碼之第三人所使用之開放原始碼授權條款而授權 貴用戶使用,而非依照 Microsoft 所使用之開放原始碼授權條款而授權。
(ii) 貴用戶如欲搭配線上服務安裝或使用任何非 Microsoft 軟體,則於線上服務內安裝及使用此等軟體之行為均由 貴用戶自行負責與控制 (例如,透過使用應用程式開發介面及線上服務內含之其他技術方式)。本公司不會針對此非 Microsoft 軟體從事與 貴用戶關係以外的拷貝製作或執行等行為。
(iii) 貴用戶得搭配線上服務安裝或使用任何非 Microsoft 軟體,唯此等做法不得導致本公司智慧財產或技術之使用超出本合約所列之義務範圍。
g. 貴用戶 ID 及帳戶之責任。 貴用戶對於任何依本合約而使用之線上服務的相關 Microsoft Live ID、Microsoft Online Services ID 或其他身分驗證憑證,應負有保密義務。此外, 貴用戶對於其線上服務帳戶之密碼 (若有的話) 以及所有相關活動,包括 貴用戶提供之使用者活動,以及透過 貴用戶帳戶或相關帳戶與第三人進行之交易等,均應負相關責任。 貴用戶務必將其帳戶與密碼保密。若 貴用戶之帳戶可能發生任何不當使用之情況,或是任何與線上服務相關之安全性事件, 貴用戶必須立即告知本公司。
h. 貴用戶使用社群之責任。 貴用戶應對 貴用戶之使用者對任何社群之使用負起全部責任,包括確保遵守社群網站上規範社群之條款。本公司在此特別聲明,對於與 貴用戶或 貴用戶之使用者使用社群網站有關或由其所產生或無法使用社群網站所導致之任何結果均不負任何責任。本節使用之「社群」一詞係指本公司或本公司之關係企業為客戶或一般大眾建立之一個或多個論壇,可供取得資訊或就產品之使用進行合作,其可透過入口網站或本公司指定之替代網站存取。
a. 入口網站會針對每項產品提供可用的訂閱選項,而且一般可將他們分類如下:
(i) 預付方案: 貴用戶預先承諾訂購特定數量的某件產品以在期間內使用。 貴用戶在期間內以定期方式預先為使用產品付款。
(ii) 消費方案: 貴用戶在無預先付款承諾的前提下,依上個月實際使用情形付款。付款係以定期方式消費後付款。
(iii) 綜合方案: 貴用戶得採用混合預付方案和消費方案的形式進行訂閱。
關於任何可免費取得的方案,本合約中與價格、取消費用及付款相關之條款圴不適用。
b. 訂購。 貴用戶可以在入口網站上遞交訂單。
(i) 針對預付方案, 貴用戶得增加或減少期間內產品使用權的數量。任何新增於訂閱的使用權會在原始期間結束時屆滿。若 貴用戶於期間內減少數量,本公司得依以下「取消訂閱」一節所述對 貴用戶減少之數量收取取消費用。依入口網站上所指定,
每一項訂閱都應有定義的期間 (例如,30 天或 12 個月)。
(ii) 貴用戶得依本合約為 貴用戶之關係企業遞交訂單,並授與 貴用戶之關係企業管理產品之管理權利。關係企業不得依據本合約遞交訂單。若 貴用戶授與任何權利予 貴用戶之關係企業,此等關係企業應受本合約所拘束。 貴用戶基於 貴用戶之內部業務需求,也可以將產品使用權轉讓予需要該產品使用權的第三人。 貴用戶同意,對於為 貴用戶之任何關係企業或 貴用戶依本合約提供權利之任何第三人所訂購的任何產品,以及前述關係企業或第三人採取的任何行動, 貴用戶都會負起連帶
責任。
c. 價格及付款。產品的價格和付款條件可在入口網站上或透過其取得。 貴用戶必須依照 貴用戶於入口網站上針對個別產品所選擇之付款方式付款。
(i) 針對預付方案,價位等級得基於 貴用戶針對特定產品之訂購數量而決定。若訂閱的使用權數量在期間內增加或減少且 貴用戶符合不同的價位等級, 貴用戶的價位等級可能會調整。價位等級改變不溯及既往。訂閱所應支付款項產生的任何變更將會依照比例計算。一旦首次遞交訂單,價位等級的價格就會固定,且應適用於整個期間。價格及價位等級係於任何訂閱續約期間開始時變更。
(ii) 若選擇消費方案,價格和費率表將會基於實際使用情形決定且隨時依通知變更。
d. 續約。
(i) 針對預付方案, 貴用戶得選擇於期間屆滿時讓訂閱 (1) 自動續約,或 (2) 不再續約。
自動續約為預選之選項。 貴用戶可於期間內在入口網站上隨時變更此一選擇。若 貴用戶選擇自動續約訂閱,且現有的期間比一個日曆月還長,本公司會在期間屆滿之前,將自動續約的書面通知提供給 貴用戶。若 貴用戶選擇自動續約訂閱,則在續約時訂閱的使用權數量 (包括在期間內增加的任何使用權) 都會自動續約。
(ii) 針對消費方案,則不需要續約,因為在中止使用適用產品之前, 貴用戶使用產品的能力將會持續。
(iii) 試用訂閱無法續約。
e. 新合約。在 貴用戶遞交新訂單或續約任何訂閱時,本公司得要求 貴用戶簽訂更新合約,該合約將規範 貴用戶於簽約日以後之新訂單及續約訂閱。
f. 稅賦。任何應付給本公司之款項均不含任何稅賦。 貴用戶應支付任何適用的加值稅、
貨物及服務稅、銷售稅,或就依本合約遞交之任何訂單,且依相關法律允許本公司向 貴用戶收取之其他應納稅賦。 貴用戶應有責任支付任何適用之印花稅,以及 貴用戶依法而有義務支付之所有其他稅賦,包括因 貴用戶向其關係企業散布或提供產品而課徵之任何稅賦。本公司應負責支付基於本公司之淨利或財產所有權而課徵之所有稅賦。
若 貴用戶付給本公司之款項依規定必須扣繳任何稅賦, 貴用戶可從應付給本公司的金額中扣除這些扣繳稅款,並將該扣繳稅款繳交給適當稅務機構,但前提為 貴用戶必須立即取得前述該等扣繳稅款之正式收據及本公司合理要求之其他文件,並將其提供予本公司,以便其申請海外稅額扣抵或退款。 貴用戶必須在相關法律許可之範圍內,確保將所有扣繳稅款降至最低。
a. 合約期間及終止。除非 貴用戶依本節條款終止本合約,否則本合約將繼續有效。針對預付方案,終止只會終止 貴用戶依現有訂單續約訂閱的權利,或終止依據本合約遞交新訂單以取得額外產品的權利。終止將不影響任何未終止之訂閱,且本合約在剩下的期間對於此類訂閱將繼續有效。若採用消費方案,終止將會結束客戶使用產品的權利。
b. 訂閱終止。 貴用戶得隨時於其期間內終止「訂閱」。終止將於 貴用戶終止訂閱期間之當月訂閱週期結束時開始生效。 貴用戶必須在終止生效日期之前支付該段期間之費用。
針對預付方案,適用下列條款:
(i) 一個月期訂閱。採用以一個月為期間之訂閱得隨時終止,不需任何費用。
(ii) 一年期訂閱。若 貴用戶在訂閱生效或續約訂閱之日期起算 30 日內終止期間為一年之訂閱, 貴用戶必須針對訂閱的最初 30 日付款。剩餘的訂閱期間不需付款。若 貴用戶在期間之任何其他時間終止訂閱, 貴用戶必須支付一年期訂閱剩餘期間之 25% 的訂閱費用。
c. 終止本合約或訂閱之方式。如果要終止本合約或訂閱, 貴用戶必須依照入口網站上之程序 (如果有的話) 進行,或聯絡 Microsoft 客戶服務 (請參閱入口網站上的聯絡人資訊)。
d. 終止之效力或用戶端軟體屆滿。如果本合約或訂閱終止或屆滿,而且 貴用戶未行使可用的買斷選項,則 貴用戶必須刪除所有依本合約授權使用之增補軟體和用戶端軟體的拷貝,並銷毀任何相關媒體。本公司得要求 貴用戶提供刪除及銷毀之書面證明。
貴用戶同意,針對唯 貴用戶可透過保護密碼進行存取之線上服務的設計和效能,以及本公司依本合約提供予 貴用戶之任何說明文件或資料, 貴用戶均應將其視為機密,且不應對任何第三人揭露該些內容,但基於促進雙方當事人之商業關係的情況者,不在此限。在未獲他方當事人書面同意之前,任一方當事人均不得就本合約規範之條款或本公司之商業關係發表任何公開聲明。
a. 有限瑕疵擔保責任。本公司擔保:
(i) 線上服務將會依據服務等級協定履行之;以及
(ii) 用戶端軟體將會實質依照適用之 Microsoft 使用者文件中描述的方式執行。
b. 有限瑕疵擔保期間。有限瑕疵擔保期間如下:
(i) 線上服務於 貴用戶使用線上服務之期限內有效;以及
(ii) 用戶端軟體為自 貴用戶第一次使用之當日起算一年內有效。
c. 有限瑕疵擔保之排除。本有限瑕疵擔保責任有以下限制:
(i) 任何默示擔保、保證或因法律因素無法排除之條件將自有限瑕疵擔保當日起算,
適用一年;
(ii) 凡因意外、濫用或使用產品之方式與本合約或線上服務使用權利規定不符所產生的問題,或因超出本公司合理控制範圍之外的事件所引發的問題,均不在本有限瑕疵擔保責任涵蓋範圍內;
(iii) 本有限瑕疵擔保責任不適用於因未能符合系統最低規格需求所產生的問題;且
(iv) 本有限瑕疵擔保責任不適用於免費、試用版、預先發行或 Beta 版之產品。
d. 違反有限瑕疵擔保責任之救濟。若本公司未能盡到上述任何有限瑕疵擔保責任,且 貴用戶於瑕疵擔保期間內通知本公司其產品未符合有限瑕疵擔保責任,則本公司將:
(i) 對於受影響之線上服務,提供該線上服務之服務等級合約中所註明之救濟方式;以及
(ii) 對於用戶端軟體,本公司得選擇 (1) 退還所支付之金額,或 (2) 修復或更換用戶端軟體。
除非相關法律規定必須提供其他救濟權,否則上述為 貴用戶就違反有限瑕疵擔保享有的唯一救濟方式。
e. 無其他瑕疵擔保責任。除本有限瑕疵擔保外,本公司不提供其他明示或默示之瑕疵擔保或條件。本公司不提供任何默示聲明、瑕疵擔保或條件,包括適售性、符合特定目的、品質滿意度、所有權或未侵權等瑕疵擔保。除非相關法律不允許,否則將適用本條款無其他瑕疵擔保責任之規定。
a. 本公司同意保護。如果非關係企業之第三人指控任何產品侵害其專利權、
著作權或商標權,或是非法使用其營業秘密,而對 貴用戶提出索賠請求,則本公司將會為 貴用戶辯護。本公司也會支付不利之終局判決所判定應承擔的賠償費用 (或本公司同意的和解費用)。本合約第 7 節提供 貴用戶就前述索賠之唯一救濟方式。
b. 辯護義務之限制。對於以下列事實為依據之索賠或裁定,本公司將無須承擔辯護義務:
(i) 客戶資料、非 Microsoft 軟體、 貴用戶對於產品所做之修改或者是 貴用戶為使用產品而提供之材料;
(ii) 貴用戶將產品與非 Microsoft 產品、資料或商務流程加以整合;或者是可歸因於使用非 Microsoft 產品、資料或商務流程而造成之損害;
(iii) 貴用戶將產品轉散布予非關係企業之第三人,或 貴用戶之使用係為非關係企業之第三人的利益;
(iv) 貴用戶在未取得明示之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使用 Microsoft 之商標;或本公司因第三人請求索賠而通知 貴用戶中止使用產品後, 貴用戶仍繼續使用;
對於上述任何行動所導致之任何費用或損失, 貴用戶將補償本公司。
c. 貴用戶同意保護。若因下列事項致使本公司及其關係企業遭非關係企業之第三人索賠,
貴用戶將會為本公司及其關係企業辯護:(1) 貴用戶因使用產品而提供之任何客戶資料或非 Microsoft 軟體侵害第三人之專利權、著作權或商標權,或是故意非法使用其營業秘密,或 (2) 貴用戶對產品之使用相關事宜違反本合約。 貴用戶必須支付不利之終局判決所判定應承擔的賠償費用 (或 貴用戶同意的和解費用)。本合約第 7 節提供本公司就前述索賠之唯一救濟方式。
d. 在可能侵權或侵害情況下之權利與救濟。
(i) 本公司產品。如果本公司合理認為產品可能侵害或盜用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本公司將尋求下述做法:(1) 為 貴用戶取得繼續使用產品的權利;(2) 修改產品或以功能相同產品取代之,使其不再具備侵權情事,並通知 貴用戶中止使用較早版本。若前述選項不具商業合理性,則本公司得終止 貴用戶使用產品之權利。於此等情況下,本公司將為 貴用戶提供通知,且退回任何事先由 貴用戶針對尚未使用的產品而支付的款項。
(ii) 貴用戶客戶資料或搭配本公司線上服務使用之非 Microsoft 軟體。如有非關係企業之第三人主張 貴用戶客戶資料或搭配線上服務使用之非 Microsoft 軟體侵犯其智慧財產權,本公司得要求 貴用戶移除被控侵權之項目。如果 貴用戶未能於合理之期限內完成移除動作,本公司得暫停或終止與該些客戶資料或非 Microsoft
軟體相關之線上服務。
e. 受保護方的義務。 貴用戶必須立即以書面方式通知本公司有關「本公司同意保護」一款規定所提出之索賠事項,且本公司必須立即以書面方式通知 貴用戶有關「 貴用戶同意保護」一款規定所提出之索賠事項。主張受保護權利的一方當事人必須 (1) 由他方當事人全權決定其辯護或和解方式;以及 (2) 在進行索賠辯護時提供合理之協助。對於另一方當事人在提供協助時所支付的代墊費用,提供保護的一方當事人將予以合理的補償。
a. 責任限制。在相關法律許可的範圍之內,依據本合約之相關規定,雙方當事人、其關係企業及其承攬人之賠償責任僅限於直接損害,且賠償上限為 (1) 關於非線上服務之產品, 貴用戶就該導致賠償責任之產品所應支付之金額;以及 (2) 關於線上服務,以 貴用戶於之前 12 個月期間,就導致該賠償責任之線上服務所必須支付的金額為上限。對於免費提供的產品,本公司及本公司的關係企業和承攬人因本合約所產生而對 貴用戶應負之賠償責任以美金五千元 ($5,000.00 USD) 為限。無論賠償責任是因違約、侵權行為 (包括過失)、無過失責任、違反瑕疵擔保或任何其他法律理論,均適用上述限制。然而,上述金額限制將不適用於:
(i) 「侵權、侵害及第三人索賠之辯護」一節所規定之當事人義務;
(ii) 因任何一方當事人違反「保密條款」一節義務規定所產生之賠償責任,但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及本公司的關係企業和承攬人因客戶資料所衍生或相關之賠償責任,皆應不超過 貴用戶在損害賠償責任發生前之 12 個月期間內就線上服務所支付的金額;以及
(iii) 因任一方當事人侵犯他方當事人之智慧財產權。
b. 特定損害賠償之排除。在相關法律許可的範圍之內,無論索賠之法律基礎為何,對於因本合約所引起之任何間接損害、衍生性損害、特殊性損害或附隨性損害,或是因利潤或收入損失、商務中斷或商業資訊遺失所導致的損害,雙方當事人或其任何關係企業或承攬人均不負任何責任,即使已事先獲知該等損害賠償之可能性或可合理預見其可能性,亦然。
然而,此項排除規定並不適用於因任一方當事人違反其保密義務 (惟因與客戶資料相關之違反情事不在此限) 或侵犯他方當事人之智慧財產權,或是違反「侵權、侵害及第三人索賠之辯護」一節所規定之雙方當事人之個別義務而導致之法律責任。
在任何訂閱期間以及之後三年, 貴用戶必須保存依據本合約之訂閱和 貴用戶使用產品之所有通常及適當記錄。本公司得隨時要求 貴用戶就 貴用戶整個機構內使用中之所有產品進行內部稽核,並比較使用中之使用權數量以及發給 貴用戶及/或由 貴用戶付款之使用權數量。本公司要求展開稽核,
並不代表其拋棄執行本合約或利用法律允許之任何其他方式保護 Microsoft 智慧財產權的權利。
如確認或自我稽核結果顯示任何未獲授權使用之情事, 貴用戶必須立即訂購足夠數量之使用權,以涵蓋過去及現在之使用。如發現未獲授權使用之重大情事, 貴用戶應於 30 日內,補償本公司於進行確認時所支出之費用,並以零售價格購買必要的額外使用權。
a. 增補軟體。若要讓部分線上服務的存取及使用呈最佳狀態, 貴用戶可能必須安裝增補軟體。 貴用戶僅得基於支援適用之線上服務的目的而使用增補軟體。
無論是否曾事先通知,本公司均得檢查 貴用戶所使用之增補軟體版本,並建議或下載更新至 貴用戶之裝置。如未安裝更新,可能會對 貴用戶使用線上服務部分功能之能力造成影響。 貴用戶使用增補軟體的權利,會在 貴用戶使用線上服務之權利終止或本公司更新線上服務且增補軟體不再對其提供支援時隨之屆滿,以先發生者為準。當 貴用戶使用增補軟體的權利終止時, 貴用戶必須將它解除安裝。本公司也會於此時停用該軟體。
b. 用戶端軟體。本公司授與 貴用戶所訂購之用戶端軟體拷貝數量之使用權。
本公司同時授與 貴用戶使用先前 (較舊) 版本替代 貴用戶授權之用戶端軟體版本之權利,唯前提是本公司於線上服務使用權利中指定此等使用。請參閱線上服務使用權利以取得進一步詳細資訊。
c. 使用權何時成為永久有效。除非 貴用戶依入口網站上指定之買斷選項獲得永久使用權,否則 貴用戶依本合約取得之用戶端軟體使用權將僅於訂閱期間內有效。只有當
貴用戶取得永久使用權後,才適用線上服務使用權利中所提及之任何可永久執行用戶端軟體的規定。
d. 授權確認。 貴用戶使用權之證明係指 (1) 本合約,(2) 訂單確認,(3) 可證明使用權移轉之文件 (針對任何允許之移轉),以及如適用的話,(4) 付款證明。
e. 使用權與軟體媒體提供無關。 貴用戶於軟體媒體之取得或對網路來源之存取權,
並不會影響 貴用戶依本合約取得之用戶端軟體的使用權。本公司係將用戶端軟體授權予
貴用戶,並非販售該軟體。
f. 拷貝。 貴用戶得依需要製作用戶端軟體的拷貝並於 貴用戶整個機構內散布,唯 貴用戶應擁有每個此等拷貝之有效使用權。 貴用戶所製作之用戶端軟體及增補軟體拷貝必須是從 Microsoft 核准之媒體或網路來源取得之完整拷貝 (包括著作權及商標標示)。 貴用戶得透過第三人製作和安裝這些拷貝,但 貴用戶同意其將就該第三人之行為負責。 貴用戶必須盡合理之努力,通知 貴用戶允許其使用用戶端軟體之任何個人,該授權軟體係由本公司所授權,且受到本合約之條款所拘束。
g. 重新影複權利。在特定情況下, 貴用戶得使用用戶端軟體媒體重新影複裝置上的軟體產品。若 貴用戶取得軟體產品之方式係 (1) 來自原始設備製造商 (OEM),(2) 透過零售來源,以彩盒包裝軟體產品之方式取得,或 (3) 依據其他 Microsoft 方案而取得,則 貴用戶得依本合約使用提供予 貴用戶之媒體來建立要使用的影像,替代經由前述不同來源提供之拷貝。 貴用戶擁有本項權利,但前提是:
(i) 針對重新影複之軟體產品的每項拷貝, 貴用戶擁有不同來源提供之有效使用權;
(ii) 拷貝之用戶端軟體、語言、版本及元件,係與所取代之拷貝的軟體產品、語言、版本及所有元件完全相同,且允許重新影複之軟體產品拷貝或執行個體的數量維持不變;
(iii) 除依據其他 Microsoft 方案授權使用之作業系統拷貝及軟體產品拷貝外,
用戶端軟體類型 (例如,升級版或完整版使用權) 均與從不同來源授權使用之軟體產品類型完全一致;
(iv) 貴用戶遵守線上服務使用權利中所註明之重新影複的任何特定要求;以及
(v) 貴用戶同意依本款而進行之重新影複仍需遵守不同來源之軟體產品所附帶之條款及使用權。
本款並未創設或擴張任何瑕疵擔保或支援義務。
h. 移轉及轉讓使用權。
(i) 使用權移轉。除位於 www.microsoft.com/licensing/contracts 網址之永久使用權移轉表單所明確規定者外,不得進行使用權移轉。
(ii) 使用權之內部轉讓。使用權必須轉讓給單一使用者或裝置。使用權得依線上服務使用權利所述進行轉讓。
i. 合格桌面作業系統之使用權。可依本合約提供之桌面作業系統軟體的使用權僅指升級使用權 (以下稱「OS 升級使用權」),並非完整使用權。貴用戶將於其上執行 OS 升級使用權之所有電腦都必須已取得授權,可執行線上服務使用權利中所註明的其中一種完整合格桌面作業系統。
貴用戶得於其機構內部將原始電腦中的 OS 升級使用權重新指定予替代電腦,唯須符合下列條件:(1) 替代電腦已取得使用權,可執行線上服務使用權利中所註明之完整合格作業系統;(2) 貴用戶將原始電腦中的任何 OS 升級使用權軟體全部移除;而且 (3) 不得在前次重新指定的 90 天內進行重新指定。
a. 致本公司之通知。 貴用戶必須將與本合約相關之通知、授權及請求,以平信或隔夜快捷郵寄、快遞或傳真寄送至下列之地址。郵寄回執聯、快遞送件單或傳真確認函上所顯示之日期,本公司會將其視同通知送達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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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應寄至: |
副本應寄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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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Taiwan Corporation 8th Floor, 7 Sungren Rd. Shinyi Chiu Taipei 110 Taiwan 傳真號碼:(425) 936-7329 |
Microsoft Corporation Legal and Corporate Affairs Volume Licensing Group One Microsoft Way Redmond, WA 98052 USA 傳真號碼:(425) 936-7329 |
b. 致 貴用戶之電子通知。本公司得以電子形式將線上服務相關資訊提供予 貴用戶。可能透過電子郵件將資訊寄至 貴用戶註冊線上服務時所提供之地址 ( 貴用戶亦得透過入口網站進行更新),或透過本公司所指定之網站進行。透過電子郵件寄送通知會將傳輸日期視為寄出日期。只要 貴用戶使用線上服務,表示 貴用戶擁有接收這些通知所需的軟硬體。若 貴用戶不同意接收這些電子通知,則 貴用戶不得使用線上服務。此外,各種服務通訊可能透過電子郵件傳送給 貴用戶所指定之帳戶管理者,其可透過入口網站進行更新。
c. 獨立承攬人。 貴用戶及本公司皆係因本合約之所有目的而產生關聯之獨立承攬人。 貴用戶不會依本合約而與本公司產生任何代理、加盟或受託關係。
d. 無第三方受益人。本合約不會對任何非屬本合約當事人之任何個人或機構授與第三方受益人之權利。
e. 轉讓。 貴用戶不得轉讓本合約。本公司得將本合約轉讓給其關係企業。
f. 分別性。本合約之任何條款如經法院認定為違法、無效或無法執行時,其餘條款仍應保有完整之效果與效力,且本合約將修訂以使該等被排除之條款於最大可能範圍內仍具效力。
g. 拋棄。對於任何違反本合約情形所為之權利拋棄,不得視為對其他違約情形予以拋棄權利。任何拋棄都必須以書面聲明,並由拋棄方之授權代表簽署。
h. 準據法。無論是否產生法規牴觸之情形,本合約將以台灣法律為其準據法。
i. 爭端解決。雙方當事人同意指定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本合約相關爭端之第一審管轄法院。此管轄法院之選擇,並不禁止任一方當事人就侵害智慧財產權或違反保密義務時,於適當管轄地尋求暫時禁制令之救濟權。
j. 本合約係非專屬性。 貴用戶可任意簽訂合約,以進行授權、使用或推廣非 Microsoft 之軟體或服務。
k. 整份合約。本合約構成雙方當事人間就其合約標的之全部合意,且取代任何先前或同時存在之溝通內容。
l. 存續。關於所有權及使用權權利、費用、線上服務使用權利、使用限制、
永久使用權證明、使用權移轉、瑕疵擔保、出口限制、侵權和侵害索賠之辯護、Microsoft 與客戶就保護彼此當事人之義務、賠償責任限制、保密條款、履約確認、終止或屆滿時之義務等各項條款,以及在本「其他規定」一節中之其他條款,於本合約終止或屆滿後,
仍將繼續有效。
m. 客戶同意合作夥伴費用。當 貴用戶為特定產品而遞交訂單時, 貴用戶得認定與 貴用戶訂閱相關之「記錄合作夥伴」。不論是直接或授權第三人認定記錄合作夥伴, 貴用戶同意本公司支付特定費用予記錄合作夥伴。費用包含售前支援,同時也包含售後支援。費用依照 貴用戶之訂單訂定,且依本合約遞交之訂單大小而增加。無論 貴用戶是否認定記錄合作夥伴, 貴用戶的產品價格均不變。
n. 所有權不得移轉。本公司不會移轉任何產品中之任何所有權。本合約未特別授與之所有權利,包括但不限於使用權權利,均保留為本公司所有。產品係受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法律及國際條約所保護。
o. 不可抗力。若發生非任一方當事人可合理控制之原因 (例如火災、爆炸、停電、地震、
洪水、暴風雨、罷工、禁運、勞資爭議、市民的或軍事機構的行動、戰爭、恐怖攻擊 (包括網路恐怖攻擊)、不可抗力情事、網路流量廠商之行為或不作為、任何管理或政府機構之行為或不作為 (包括通過法律、或規則或其他會影響線上服務提供之政府行為),而導致該方當事人無法履行義務時,任一方當事人均無須向他方當事人負責。惟本節不適用於 貴用戶依照本合約必須承擔的付款義務。
p. 美國出口法規。產品受美國出口法規之規範。 貴用戶必須遵守所有相關法律,包括美國出口管制規定、國際武器交易規則 (International Traffic in Arms Regulation),以及美國與其他政府所發布之使用者、使用與目的地之限制。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 http://www.microsoft.com/exporting/。
q. 天然災害。若發生天然災害,本公司得於 http://www.microsoft.com 網站上公佈資訊,或提供其他協助或權利。
r. 存續。關於所有權及使用權權利、費用、線上服務使用權利、使用限制、永久使用權證明、使用權移轉、瑕疵擔保、侵權和侵害索賠之辯護、保護彼此當事人之義務、賠償責任限制、保密條款、履約確認、終止或屆滿時之義務等各項條款,以及在「其他規定」一節中之其他條款,於本合約終止或屆滿後,仍將繼續有效。
s.
政府客戶應先徵詢 Microsoft 的意見。在同意本合約前,政府客戶應先徵詢 Microsoft 的意見。若 貴用戶係政府客戶,則在接受本合約之前, 貴用戶應與其 Microsoft 代表商議,
以確保符合當地法律和政府採購程序。
「關係企業」係指一方當事人所擁有之任何法律實體、擁有一方當事人之法律實體,或是與一方當事人屬同一控制關係下之法律實體。基於本定義之目的,「擁有」係指控制該實體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利益。
「用戶端軟體」係指線上服務使用權利中註明之任何 Microsoft 用戶端軟體。用戶端軟體係以獨立形式或線上服務元件的方式提供。
「預付方案」、「消費方案」及「綜合方案」係指第 3a 節所述之產品的訂閱選項。
「客戶資料」係指由 貴用戶 (或代表 貴用戶) 經由線上服務之使用而提供給本公司的所有資料,
包括所有文字、聲音、軟體或影像檔案。
「線上服務」係指於線上服務使用權利中所註明之任何 Microsoft 線上服務。線上服務得包括增補軟體及/或用戶端軟體。
「線上服務使用權利」係指於 http://www.microsoft.com/licensing/onlineuserights 或本公司指定之替代網站上公佈之個別產品的使用權利。線上服務使用權利包含除本合約指定之條款外,其他規範 貴用戶對產品之使用的條款。
「訂單」係指透過入口網站建立之產品訂單。一份訂單可包含多項產品訂閱。
「入口網站」係指 http://www.microsoft.com/online 或本公司指定之替代網站上的 Microsoft 線上服務入口網站。
「產品」係指任何線上服務與用戶端軟體。
「服務等級協定」或「SLA」係指代表本公司針對線上服務之交付及/或效能所做之承諾的協定。
SLA 位於 http://www.microsoft.com/licensing/contracts 或本公司指定之替代網站上。
「訂閱」係指針對所訂購產品的付款及接收使用之暫時性約定。
「增補軟體」係指隨線上服務提供給 貴用戶的 Microsoft 軟體,僅得搭配線上服務使用,以啟動特定線上服務功能。
「期間」係指訂閱期間。
「信任中心」係指提供 Office 365 及執行 Office 365 之 Microsoft 資料中心相關安全性及隱私權措施的 Microsoft 網站。「信任中心」之網址為 http://www.microsoft.com/online/legal/v2/?docid=21&langid=en-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