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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 Bill Gates
名稱與/或類似名稱: Bill Gates
名稱或類似名稱受到公開與隱私權的保護。Microsoft
不允許以任何暗示由 Microsoft
與 Bill Gates
所贊助、聯合或認可協力廠商產品、公司或服務的方式,來使用
Bill Gates
的名稱/類似名稱與
Microsoft
公司名稱。這種申請不會獲得許可。 如需在報導中使用 Bill Gates
的照片,請聯絡該張照片的攝影師,或致電 Waggner Edstrom,電話是 425-637-9097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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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盒照片(Box
Shots)
Microsoft
不允許協力廠商在軟體包裝上使用我們的外盒照片。但只要使用時沒有毀謗,並在適用的國際與/或美國著作權法的定義範圍內「公平使用」,Microsoft
並不反對協力廠商將我們軟體產品的外盒照片使用在書籍與其他印刷樣式的文件中、在軟體應用程式的錄影帶中,以及在電視節目/商業廣告/電影 (以下簡稱「您的產品」)
或全球資訊網中做廣告。只要遵守下列原則,就不需要事先獲書面許可:
1.
在使用 Microsoft
產品外盒照片時,不得毀謗 Microsoft
或是其任何產品。 2.
不得以 Microsoft
贊助、聯合或認可背書「您的產品」的方式,來使用 Microsoft
的產品、產品名稱、外盒照片或其他具有著作權的資料。 3. Microsoft
外盒照片不得出現在協力廠商的軟體包裝上。 4. Microsoft
產品外盒照片不得作為最顯著的視覺元件。「您的產品」、標誌或圖片應該遠大於 Microsoft
產品外盒照片的尺寸。 5.
僅限使用 Microsoft
認可的外盒照片。不得使用包裝上的部份圖形、插圖或交易裝飾,亦不得以任何方式改變外盒照片,但可改變其大小以符合您的需求。
6.
著作權歸屬應載明:「重製外盒照片獲得 Microsoft Corporation
的許可」。
7.
若提到任何 Microsoft
產品,在首次及最顯著出現出應使用 Microsoft
產品的全名,或之後立即使用全名,並應標示 Microsoft
產品包裝上的 Microsoft
商標。且應使用註解說明商標所有權屬於 Microsoft。
若能遵循上述原則,即不需要其他書面許可。若您意圖使用的方式不在上述原則範圍內,則許可/著作權小組將無法給予特殊許可。
若您是 OEM、DSP
或零售商,請向 Microsoft
銷售人員訂購行銷資料與零售商 CD (參考項目 #098-88231),電話是 1(800) 426-9400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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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代理程式字元, Office
小幫手與其他
Microsoft
字元
Microsoft
代理程式字元
-
在「使用者授權合約」的條件約束下,開發人員僅能顯示來自代理程式介面而來的
Microsoft
提供字元之影像,若該影像用來支援使用者在啟用代理程式的應用程式或已編寫指令碼的網頁中選取字元,則可在未經修改之下顯示。此時須依Microsoft
代理程式使用者授權合約
(EULA)
中的規定,加上「使用
Microsoft
代理程式技術」聲明與字元的著作權聲明。僅使用「Microsoft
代理程式」並不表示允許開發人員任意使用「Microsoft
代理程式」影像。且依「代理程式」授權合約規定,您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
Microsoft
所提供的字元。這包括但不限於
Microsoft
所提供的字元名稱,且字元名稱亦不得附加在您的產品名稱之後,因為此種形式隱含了該字元獨一無二的所有權。
但出現在螢幕畫面中的「Microsoft
代理程式」字元影像則是允許的,但該影像必須未經修改,且用途是顯示應用程式的畫面,展現作用中的「Microsoft
代理程式」技術。請注意,我們的螢幕畫面準則與「Microsoft
代理程式使用者授權合約」中的使用限制同時實施。這也包括您所用到的任何「Microsoft
代理程式」字元均須顯示著作權聲明。嚴禁使用
Microsoft
字元作為一般產品標誌、插圖或設計元素。
**請注意,這些限制與條件只適用於直接由
Microsoft
提供、與「Microsoft
代理程式」一起使用的字元。由其他協力廠商製作的字元必須遵從各該字元的擁有者所訂之各項條件。開發人員使用「Microsoft
代理程式字元編輯器」自行製作的字元,則可自由使用、流通或依製作者訂定條件進行授權。
Office
小幫手
-
除了作為內嵌軟體元件或功能,成為
Microsoft
軟體產品的一部份以外,「Office
小幫手」不得用於其它用途。
除外情形:在
Microsoft
產品的相關訓練手冊或文件資料中,可以在
Microsoft
產品螢幕畫面中出現「Office
小幫手」的畫面。此時內含「Office
小幫手」的螢幕畫面,其用途嚴格限制為展示
Microsoft
軟體中「Office
小幫手」的特定功能,不得作為私人用途的圖形元件或設計。此外,「Office
小幫手」亦不得修改或變更,且須以出現在
Microsoft
軟體內的外觀顯示。請查閱我們的螢幕畫面準則。
其他
Microsoft
字元
- Microsoft
產品中的字元具有獨家授權,協力廠商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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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工圖案(Clip
Arts)
在某些情況下,Microsoft
無法授權終端使用者重製、重配送或修改產品中特定的美工圖案,因為這些產品中的美工圖案可能屬於協力廠商所有,Microsoft
是經授權而得以使用。美工圖案的所有權會在產品中說明。 如需查看您的用途是否在許可項目中,請參閱「使用者授權合約」與 Microsoft
產品所附的其他產品文件。Microsoft
無法協助您做此決定,許可/著作權小組亦無法授予您特殊許可來使用 Microsoft
的美工圖案。
使用美工圖案時的要點:
Microsoft
產品中的特定美工圖案不可進行商業配送或用於商業行為。此外,使用具有著作權的資料
(包括但不限於公開權、商標權與標誌權)
時,可能還有其他法律上的考量。Microsoft
無法協助您判斷商業或非商業用途,也無法在公開權或商標權方面提供法律方面的建議。若難以決定您的用途是否適當、是否需要書面許可,或者是否需要考量其他法律問題,建議您尋求熟悉法律規定的法律顧問協助。若您或代理人依法決定需要取得著作權許可,則可以向原資料
(如
Microsoft
產品中所述)
的適當擁有者請求重製、配送或修改美工圖案的許可。另一方面,若您或法定代理人決定可以直接使用
Microsoft
產品的美工圖案,我們要求在參照本公司產品時,應於報告、方案或產品的著作權聲明部份,正確地標示本公司商標。(如需正確使用
Microsoft
商標的詳細資訊,請參閱
http://www.microsoft.com/taiwan/trademarks/。)
若您是含 ClipArt Gallery (CAG)
版本 3.0 (或更新)
之 Microsoft
產品授權使用者,請至 ClipGalleryLive
網站查閱 Microsoft
產品「使用者授權合約」的「附件」所授予的其它權利。「附件」中的額外權利不適用於下表所列的舊版
Microsoft
產品之美工圖案,也不見得適用於清單中的
Microsoft
產品所附的美工圖案。「附件」只適用於
ClipGalleryLive
可下載的內容。若要取得合法授權以具有「附件」所規定的其他權利,必須先擁有或取得下列產品
(或其最近版本)
之一的有效授權:
-
MICROSOFT OFFICE 97 (或更新版本)
-
MICROSOFT WORD 95/7.0
版 (或較新版本)
-
MICROSOFT EXCEL 97/8.0
版 (或較新版本)
-
MICROSOFT POWERPOINT 97/8.0
版 (或較新版本)
-
MICROSOFT PUBLISHER 97 (或較新版本) (請參閱下面的 *
部份)
-
MICROSOFT FRONTPAGE 98 (或較新版本) (包括 Image Composer)
-
MICROSOFT HOME PUBLISHING 99 (或較新版本)
-
MICROSOFT PICTURE IT!99/3.0
版 (或較新版本)
-
MICROSOFT PHOTODRAW 2000 (或較新版本)
-
MICROSOFT WORKS 4.0
版 (或較新版本)
如需查閱「附件」(授予美工圖案及
ClipGalleryLive
網站上其他內容額外的權利),請至:http://cgl.microsoft.com/clipgallerylive/。切記!若要取得「附件」所規定的額外權利,必須先擁有或取得上述產品
(或其較新版本)
之一的有效授權。(若您使用舊版的
Microsoft
產品,請參閱下面的
**
部份。)
如需這些產品或版本編號的相關資訊,或欲訂購含
Microsoft Clip Art Gallery v.3.0
或較新版本的
Microsoft
最新產品,請洽
Microsoft
銷售熱線,電話是
1-800-426-9400 (美國)。如需協助說明您的「Microsoft
使用者授權合約」及其「附件」所規定的法律權利,請洽您的法律顧問。
*額外注意事項:關於 Microsoft Publisher (任何版本):
若您的要求是關於使用任一版
Microsoft® Publisher
及其中所含具著作權的影像,則您的權利列於「使用者授權合約」與線上說明檔內。(請在「說明」中搜尋「美工圖案」或「法律限制」等關鍵字)。若使用舊版產品,這些權利可能列於產品包裝上及/或其他文件中。
**額外注意事項:關於上述較舊版 Microsoft
產品中的美工圖案:
若使用上述舊版產品,便無法取得「附件」中所列的額外權利,以及以下位址中的額外內容:http://cgl.microsoft.com/clipgallerylive/。若您無法立即將這些
Microsoft
產品升級至最新版本,請參閱下表,以判斷您是否具有這些產品中美工圖案的使用權。
使用舊版產品的美工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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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產品名稱與版本 |
Microsoft Word 95
或較舊版本 Microsoft Excel 95
或較舊版本 Microsoft PowerPoint 95
或較舊版本 Microsoft PictureIt! v. 1.0 Microsoft Publisher 95
或較舊版本 Microsoft Image Composer v. 1.0 Microsoft FrontPage 97
或較舊版本 Microsoft Greetings -
任何版本 |
| 可否用於商業用途? |
Microsoft PowerPoint: 僅限於簡報內。
Microsoft Publisher: 請參閱「使用者授權合約」。
其他所有產品 嚴格禁止用於商業用途。
Microsoft
無法協助您判斷何者為商業用途。但商業用途可能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項:
a)
單獨流通內容或衍生性作品,或作為任何結集之一部份、或作為任何產品或服務公開發表,而此產品的主要價值或服務即為該內容,
b)
透過任何廣播媒體,如電視或收音機,傳輸或流通該內容,
c)
使用任何與可辨識個人或實體相關的內容,而暗示有保證或背書,
d)
以電子形式使用內容,包括線上使用。 |
| 是否可用來作為商業標誌? |
美工圖案未許可或批准與其他公司產品或服務合併成商標或標誌。Microsoft
不代表或保證使用者以此方式使用美工圖案的權利。若您考慮使用這些美工圖案作為商標或標誌,請與您的法律顧問協商,因為使用某些美工圖案可能會侵犯他人商標權或智慧財產權。 |
| 可供非商業/內部業務/個人使用嗎? |
是 |
| 是否有 Microsoft
產品的替代品? |
http://www.microsoft.com/clipgallerylive/
如果您是授權的 Microsoft Office
與「美工圖庫」使用者,才能使用此網站上所公佈的美工圖案,但必須遵守該網站的「使用者授權合約」規定。 切記,若要取得「附件」所列的權利,您必須先擁有或取得 Clip Gallery 3.0
或更新版本的有效授權。 |
**如需進一步的協助,請洽您的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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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體相片 Microsoft
硬體產品的相片可以以逐件許可的方式,用於廣告中、書籍與其他印刷物上、衣服或其他促銷品上、線上或
Internet
網站上、公開展示、在軟體應用程式中、電視節目、商業廣告、電影與錄影帶中。但您必須提出樣本,並根據 「如何申請使用影像」
中的指示來取得書面許可。
回到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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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aBbCc |
字型
請參閱此網站「軟體」一節中的 字型
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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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示(Icons)
Microsoft
通常不允許將圖示用在廣告中、書籍與其他印刷物上、衣服或其他促銷品上、線上或
Internet
網站上、公開展示、在軟體應用程式中、電視節目、商業廣告、電影與錄影帶中,因為它們並非作為插圖或設計元件。
除外情形:若用在
Microsoft
產品的訓練手冊或文件資料中,則可使用我們的圖示。此時
Microsoft
圖示的用途須為展示此圖示在
Microsoft
軟體中的特定功能,不得作為私人用途的圖形元件或設計。此外圖示亦不得修改或變更,且須以出現在
Microsoft
軟體中的外觀顯示。
此外,在符合
Microsoft「使用者授權合約」的條件下,軟體開發者
(ISV)
得使用 Microsoft Software Development Kits (SDK)
及其他程式設計工具與應用程式
(如
Visual Basic
或 Visual C++)
所提供的圖示。請仔細閱讀「使用者授權合約」,以判斷使用
Microsoft
圖示的權利。Microsoft Press
最近已發表 Microsoft® Management Console Design and Development Kit, ISBN 0-7356-1038-X。在「使用者授權合約」中已授予某些圖示的重配送使用權。如需詳細資訊,請至
http://mspress.microsoft.com/books/4479.htm
網址查詢。
若依其中的原則使用圖示,則不需要其他書面許可。 回到頁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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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至 Microsoft
網站 一般說來,Microsoft
並不反對各方參照連結到 Microsoft
的網站。但希望引用本公司名稱或產品名稱時,均以簡單的字型與格式顯示,並使用適當字眼如「由此進入台灣微軟」或「按一下此處,以取得
Microsoft Frontpage
的詳細資訊」。您不能單獨使用
Microsoft
公司標誌,也不得單獨使用其他任何 Microsoft
圖形或標誌來進行連結,但透過「Microsoft
連結標誌方案」(Microsoft Link Logo program)
時除外。Microsoft Trademark Questions
網站 (網址:http://www.microsoft.com/taiwan/trademarks/)
上有數個「Microsoft
連結標誌」方案。若您不使用授權合約所核准的任何標誌,便無法使用任何 Microsoft
標誌或圖形進行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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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誌(Logos)
未經 Microsoft
特定授權方案的授權,不得使用
Microsoft
標誌。若欲在您的網站上使用
Microsoft
標誌連結到 Microsoft
網站,請參閱 連結
Microsoft
網站。若有興趣使用特定標誌,請參閱
Microsoft
的各種 標誌授權方案
。若您無法使用任何標誌方案或尚未獲得授權,或許您有資格改用
Microsoft
產品的 外盒照片
。或者您也可以選擇只引用
Microsoft
產品,如本網站的 參照使用
一節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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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PS FROM:Microsoft Expedia Streets
與/或
Microsoft Expedia Trip Planner
請注意,對於提供終端使用者的地圖數量與使用類型,Microsoft
受到內容協力供應商的合約限制。這些地圖產品的使用者,目前只能從
Microsoft Expedia Streets
或 Microsoft Expedia Trip Planner
重新配送 1000
份以內地圖,而且僅限於非商業用途的建立與配送。這些限制適用於所有配送形式,包括網站配送。 如需新增 Expedia
地圖至網站的相關資訊,請參閱 http://maps.expedia.com/maps-on-your-site.asp
。
若欲使用本公司的 CD-ROM
產品 (如
Microsoft AutoRoute、Microsoft Expedia Streets
與 Microsoft Expedia Trip Planner
等)
配送 1000
份以上的地圖,則應向我們的內容協力供應商
Geographic Data Technology
直接要求授權。Geographic Data Technology
的聯絡人為 Steve Morse。連絡電話為
(800) 331-7881,分機
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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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 在某些情況下,Microsoft
產品內的相片僅授權供
Microsoft
使用,Microsoft
無權再將這些相片授權重新配送或作為商業用途。您應該直接與
Microsoft
產品中所列的著作權擁有者聯絡。如果
Microsoft
為著作權擁有者,請依 「如何提出申請使用影像」
中的指示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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螢幕畫面(Screen
Shots)
Microsoft
並不反對協力廠商在廣告、產品包裝與文件、書籍與其他印刷品、錄影帶、交學軟體、全球資訊網網頁、電視節目、廣告、電影
(以下簡稱「您的產品」)
中使用我們的軟體產品的螢幕畫面,只要使用時不加毀謗,並在適用的國際與/或美國著作權法的定義範圍之內「公平使用」,並遵守以下的額外原則
(得隨時補充)
即可。若使用時遵守這些原則,便無需獲得書面許可。如需協助說明這些原則,請洽您的法律顧問。
您不得使用以下幾類螢幕畫面:
- 測試產品或尚未發行產品的螢幕畫面﹔(請注意,當產品公開發行後,即可作為已公佈的原則使用)。
- 含有相片或其他直接標明公司名稱、商標、標誌等的螢幕畫面
- 媒體資料片畫面
(如,Microsoft® Net Show、Microsoft® Windows Media Player)
再提醒您注意,Microsoft Corporation
無法洽談,也無法就含協力廠商內容的螢幕畫面提供意見。
Microsoft
產品開機畫面、開啟畫面或「閃爍畫面」:
-
Microsoft
產品開機畫面、開啟畫面或「閃爍畫面」只能用在教材展示或描述
Microsoft
技術的書籍中。Microsoft
產品螢幕畫面嚴禁用於其他用途,包括行銷資料在內。
含「Microsoft
代理程式」及/或「Office
小幫手」的螢幕畫面:
對螢幕畫面的所有用途
1.使用
Microsoft
產品螢幕畫面時,不得毀謗
Microsoft
或其任何產品。
2.
使用
Microsoft
產品、產品名稱、公司名稱、螢幕畫面或其他具著作權的資料時,不得暗示
Microsoft
贊助、聯合或認可「您的產品」或「服務」。
3.
在使用您的技術擷取
Microsoft
產品的畫面並調整大小以符合需求時,不得改變畫面影像及/或標題列、下拉式清單、對話方塊或圖示。螢幕畫面必須完全依照在
Microsoft
產品中的外觀顯示。
4.
我們產品的螢幕畫面允許用於下列資料,但不得作為這些資料上最顯著的視覺元件。而且
Microsoft
螢幕畫面不得超過內容的
10%。例如:行銷資料、廣告、書籍封面、產品包裝與其他促銷資料。
廣告/書籍/產品包裝/其他印刷品
除了上述規則
1 - 4
之外:
5.
若提到任何
Microsoft
產品,必須先使用並明顯提及
Microsoft
產品的全名,或之後立即使用全名,且應標示
Microsoft
產品包裝上所示的
Microsoft
商標。
6.
應使用註腳說明商標所有權屬於
Microsoft。
7.
著作權歸屬應說明:「重製螢幕畫面獲得
Microsoft Corporation
的許可」。
錄影帶 除了上述規則
1 - 7
之外:
8.
商標與著作權歸屬的形式必須與各「產品」的畫面與標籤相同。
軟體應用程式 除了上述規則
1 - 8
之外:
9.「您的產品」應該至少每隔五個
Microsoft
產品的螢幕畫面,便提供聲音與/或視覺指示來覆蓋
Microsoft
產品的螢幕畫面,使得
Microsoft
產品與「您的產品」不致造成混淆。
10.「您的產品」不得實際存取
Microsoft
產品,除非
Microsoft
產品已授權予使用者使用,使得
Microsoft
產品與「您的產品」不致造成混淆。
Internet/全球資訊網網頁
(線上)
與上述規則
1 - 11
相同。
電視/廣告/電影
(以下簡稱「產品」)
除了上述「對螢幕畫面的所有用途」規則
1 - 4
之外:
11.
若適用的話,在靜態相片
(例如,可用用於「產品」的廣告)
中使用任何擷取的螢幕畫面時,應該加入著作權與商標歸屬的聲明,其中說明
Microsoft
產品的完整名稱,並加上產品上所標示的商標,如下列:「[INSERT MICROSOFT PRODUCT NAME]
螢幕畫面獲得
Microsoft Corporation
許可使用」。
12.
若適用的話,在將「產品」拍成相片期間,對於商標的使用均須加上
Microsoft
產品的完整名稱,並在產品上引用我們的商標。
13.
請注意:若在您的「產品」中顯著引用
Microsoft
產品或商標,請提出書面申請,其中需提供樣本及以下所述的其他資訊。
除以上範圍之外,Microsoft
的螢幕畫面不得用於其它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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