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只是拿來打電話、傳簡訊的使用者,對創意點子王的參賽朋友來說,已經是侏儸紀時代的事,
相信你一定知道,手機已經可以應用到商務、生活資訊、娛樂影音等各式各樣的層面上,讓行動生活這件事有走在時代尖端的飄飄然感覺!
不論你是創意高手,或是對智慧型手機的多元應用很有想法,
台灣微軟邀請你與所有人分享你心中最具創意或是最想擁有的手機加值應用功能:
 
 
遊戲很著魔:
玩膩了益智小遊戲,怎麼沒人把電腦上刺激的魔獸、戰鎚通通搬上手機開戰呢?
如果可以在手機上繼續延續網路世界,那就真的隨時 Online 無遠弗屆!
 
影音娛樂玩上癮:
在手機上看電視不夠炫,同時想看兩台才讓人傷神,如果手機能即時看電視,又能錄下同時上映的偶像劇,就不用再害怕錯過兩台精采大結局!
生活八達通:
用手機遙控轉電視、算食物卡路里、查詢天氣這些小玩意已經不夠用,如果手機還能測體脂肪!或是每天算紫微斗數測試今日桃花運,那該有多好?!
旅遊特搜最實用:
用手機來查詢班機、車班時間表、報路已經不夠用,如果還能放送各大景點的語音導覽,不用地陪也能玩翻天!
商務應用超智慧:
把手機拿來當簡報時用的簡報器已經是小 Case 了,手機也能當無線行動滑鼠?
掌握理財一把罩:
用手機看盤 & 下單已經不稀奇,如果還能在手機上轉帳繳稅那就真的太酷了!
 
 
以上皆弱,唯我最強:手機應用是沒有界限與範圍的,我的想法怎麼可能和上面都一樣,大家等著瞧,HTC Touch Diamond2 是我的了…
請至「創意點子王」作品上傳區上傳你最厲害的想法,台灣微軟將邀請專業評審及網友熱情票選出最具創意點子,
獲選的創意點子王將可獲得 1 萬元獎金及 HTC Touch Diamond2 手機一支,熱情投票的網友們也有機會把 Microsoft Arc™ 滑鼠帶回家喔!
 
 
  • 不限年齡,不限資格,不限團隊人數,只要對「智慧型手機加值應用軟體」有創意的想法,通通都可以報名參加
• 創意點子王將舉辦兩梯次競賽,已參加第一梯次之作品,不得再參加第二梯次
限制:同一團隊的相同創意 (不同團隊中只要有一名相同的參賽者,皆視為同一團隊),不可同時參加「創意點子王大賽」及「軟體開發達人大賽」比賽,
  只能擇一參加。違者不論何時發現,都將取消所有競賽的參賽資格。
 
 
  (1) 第一梯次
  • 徵件時間:2009 年 6 月 10 日至 7 月 10 日
• 評審評選:2009 年 7 月 11 日至 7 月 14 日
• 公佈第一梯次 TOP 20:2009 年 7 月 17 日,由網友進行人氣票選
• 第一梯次投票結束:2009 年 8 月 10 日
• 公佈第一梯次點子王 TOP 3:2009 年 8 月 15 日
  (2) 第二梯次:
  • 徵件時間:2009 年 7 月 15 日至 8 月 10 日
• 評審評選:2009年 8 月 11 日至 8 月 14 日
• 公佈第二梯次 TOP 20:2009 年 8 月 15 日,由網友進行人氣票選
• 第二梯次投票結束:2009 年 9 月 10 日
• 公佈第二梯次點子王 TOP 3:2009 年 9 月 15 日
  (3) 創意點子王大賽頒獎:
  • 活動時間:2009 年 10 月 7 日
• 由第一梯次及第二梯次參賽者中,各選出 3 名創意點子王,共 6 名  
 
 
  • 報名方式:一律採用線上報名,所需提供之資訊皆以報名網站為主
• 輔助說明文件:於作品繳交期限之前,除須填妥所有必要之資訊以外,可另外上傳任何能夠輔助評審了解該作品之相關檔案 (圖片,影片,文件等)
• 活動諮詢電話:02-8768-2603 Windows Mobile 尋找行動應用智慧王  活動小組
 
 
  • 建議包含以下內容:
– 創意主題說明 (字數限制:500 字以內文字)
– 使用說明 (字數限制:500 字以內文字)
– 其他 (加強描述企劃特色)
 
範例參考一 範例參考二 範例參考三
  (以上範例僅供參考,請自由發揮)
 
 
  • 評審評分佔加權計分 70% (評審評選標準含創意 50%、商業價值 35%、可執行度 15%)
• 網友人氣票選佔加權計分 30%
 
 
  • 第一梯次創意點子王 3 名:每人可獲得 1 萬元獎金+ HTC Touch Diamond2 手機一支並參加決賽頒獎典禮
• 第二梯次創意點子王 3 名:每人可獲得 1 萬元獎金並參加決賽頒獎典禮
• 投票獎:分別自第一梯次及第二梯次投票者中抽出各 10 位,總共 20 位幸運兒,每人可獲得
  Microsoft Arc™ 滑鼠一支 (贈品恕不提供選色)
 
 
  • 所有中獎均須經活動主辦單位確認中獎身分後方可領獎,現金中獎者須提供參與活動資料一致之戶名銀行帳號,實物獎品寄送地址僅限於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
• 獎品金額若超過 20,000 元以上,依國稅局規定得獎者須自行負擔 10% 機會中獎稅金。如未超過有關獎品金額仍須依法報稅,但不需繳付機會中獎稅。
• 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得獎者 (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滿 183 天之本國及外國人),不論得獎者所得金額,其需自行負擔 20% 機會中獎稅金
• 若未於指定時間內完成兌獎程序視同放棄獎項,恕不補發獎品。
 
 
  • 上傳作品創意將「無償提供」給「軟體開發達人大賽」參賽者使用,且後續不得要求與其共享利益。
• 上傳作品必須為本人作品,如發現涉及仿冒、盜用他人作品之情事,經查屬實,活動主辦單位得立即取消參賽資格。
• 活動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活動辦法的權利,相關修改訊息將於活動網站上公布,不另行通知。
• 所有參與本活動的參賽者,其相關權利義務皆依本活動辦法共同規範。